税局提示?跨境电商出口货物无进货凭证也能免税
作者:用户行为心理学家•更新时间:1天前•阅读0
一、政策背景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跨境电子商务零售出口税收政策的通知》,自2018年10月1日起,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内的跨境电子商务零售出口货物即使未取得有效进货凭证,也可以适用增值税、消费税免税政策。

税局提示?跨境电商出口货物无进货凭证也能免税
二、政策解读
1. 适用范围
跨境电商出口货物,除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明确不予出口退税或免税的货物外,符合以下条件的,可以享受免税政策:
- 跨境电商出口企业属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并已向主管税务机关登记;
- 出口货物通过综试区所在地海关办理电子商务出口申报手续;
- 出口货物不属于财政部和税务总局根据国务院决定明确取消出口退税的货物。
2. 条件要求
跨境电商出口企业出口未取得有效进货凭证的货物,需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 电子商务出口企业在综试区注册,并在注册地跨境电子商务线上综合服务平台登记出口日期、货物名称、计量单位、数量、单价、金额;
- 出口货物通过综试区所在地海关办理电子商务出口申报手续;
- 出口货物不属于财政部和税务总局根据国务院决定明确取消出口退税的货物。
三、政策影响
1. 降低企业成本
新政策实施后,跨境电商出口企业可以享受增值税、消费税免税政策,降低了企业的税收负担,提高了企业的盈利能力。
2. 促进跨境电商发展
新政策有利于促进跨境电商行业的发展,降低企业运营成本,提高企业竞争力,推动我国跨境电商行业的繁荣。
四、解决方案
对于未取得有效进货凭证的跨境电商出口企业,可以采取以下解决方案:
- 加强与供应商的合作,确保取得合法有效的进货凭证;
- 利用综试区线上综合服务平台,及时登记出口信息,确保符合政策要求;
- 关注政策动态,了解最新财税政策,合理规避税收风险。
跨境电商出口货物无进货凭证也能免税的政策,为跨境电商企业提供了更多的发展机遇。企业应充分利用这一政策,降低成本,提高竞争力,推动跨境电商行业的繁荣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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