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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总署公告2018年第179号

一、公告概述

海关总署公告2018年第179号,旨在规范跨境电商支付数据接入,加强海关对跨境电商平台企业的监管。公告要求,跨境电子商务平台企业需按照海关要求,在3月31日前完成系统接入等事宜。

海关总署公告2018年第179号
海关总署公告2018年第179号

二、支付数据接口及接入方式

公告明确指出,支付相关原始数据的接口文档及接入方式详见《海关跨境电商进口统一版信息化系统平台数据实时获取接口》。如有接口变更,将通过“互联网+海关”一体化网上办事服务平台“文档资料”栏目及时发布。

三、数字签名技术与数据责任

公告强调,跨境电子商务平台需使用数字签名技术向海关提供数据,并对所提供的数据承担法律责任。这一要求有助于提高数据安全性和可靠性。

四、解决方案与合规建议

为了帮助跨境电商平台企业顺利接入支付数据,

  • 1. 及时关注海关公告,了解最新接口文档和接入方式。
  • 2. 积极与技术团队合作,确保系统改造和接口对接顺利进行。
  • 3. 加强数据安全意识,确保支付数据在传输过程中的安全。
  • 4. 严格遵守海关规定,确保数据合规。

海关总署公告2018年第179号的发布,标志着我国跨境电商支付数据接入进入新阶段。未来,跨境电商平台企业需高度重视支付数据合规问题,以确保业务稳健发展。欢迎用实际体验验证我们的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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